官囑父母學教子方法<br>斬母10歲童判回家接受保護令

官囑父母學教子方法
斬母10歲童判回家接受保護令

【本報訊】10歲男童持刀斬傷母親一案,裁判官昨日頒布18個月的保護令,男童交由父母回家照料,需接受社工監管及心理治療。裁判官強調「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他建議男童父母透過多看書或與朋友交換心得尋找適當教子方法,如男童故態復萌,便要採取果斷措施。
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劉永成坦言,教子方法五花八門,沒有一種方法適用於所有問題兒童,有專家叫父母讓兒童自由發揮,但自由發揮可能會演變為疏於管教,父母應採用適當方法。

內心積壓過多憂鬱

裁判官又強調,男童家長不應期望男童在短期內有明顯改變,管教子女需由家長、社工及其他專業人士通力合作。對男童的容忍應設有底線,如發現他行為漸變危險,家長不應隱瞞,立即通知社工及專業人士。
男童還柙3周期間,裁判官索閱社會福利官、心理醫生及男童院院舍三份報告。院舍及心理醫生兩份報告不約而同指男童不願參加團體活動,社交技巧有待改善,不願透露內心想法,自我表達有困難,心理醫生推測男童個子矮小,或在校內飽受同學欺凌,內心積壓過多憂鬱才導致暴力事件。
心理醫生指男童每日只花個多小時上網或打機,並沒有上癮。然而,裁判官早前出席一個研討會,發現電視遊戲「GTA」經常出現暴力情況,看罷叫人觸目驚心,擔心小朋友在耳濡目染下受到影響。

社工跟進觀察心理

裁判官考慮男童在校內有良好表現,在家時亦受控制,男童雙親仍關懷男童,他對其所作所為感到悔咎,故判為期18個月保護令,社工需跟進並根據男童情況安排心理測試。男童今年10月16日須重返少年庭,裁判官重申他可根據需要,延長保護令時限至男童18歲。
男童的代表律師指出,傳媒報道對男童及他的家人帶來沉重壓力,希望法庭下令傳媒避席,遭裁判官拒絕。
案發於上月16日,男童在深水埗住所內,疑因胞姊拒他入房使用電腦上網,揮舞菜刀斬傷勸交的母親。

圖為男童的父母。 孔慶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