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達成協議 紓緩澳門監獄擠迫<br>澳門首名港囚自願回港服刑

兩地達成協議 紓緩澳門監獄擠迫
澳門首名港囚自願回港服刑

【本報訊】港澳兩地保安當局昨日落實移交囚犯服刑協議,澳門監獄昨日將首名自願返港服刑的港人,移交本港懲教署回港監禁。澳門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現時在澳門監獄服刑的110名香港人囚犯,有70人申請自願回港服刑。有關協議有助紓緩澳門監獄擠迫壓力,並有助返回原居地服刑囚犯,接受更生輔導重投社會。
首名自願返港服刑的23歲黃姓囚犯,因販毒罪於2004年12月被澳門法院判刑8年半,在澳門監獄服刑1年半後,今年4月9日獲澳門特首何厚鏵批示,根據港澳兩地政府簽署的囚犯移交服刑協議,准予返港繼續餘下約7年的刑期。澳門監獄特警昨日荷槍實彈,押送該名囚犯到澳門外港客運碼頭,移交給香港懲教署人員押送返港服刑。

有助改過重返社會

張國華昨日表示,囚犯返回原居地服刑,方便家人定期探望,有助他們盡快改過自新重返社會。但基於保安理由及澳港兩地申請審批程序需時,是次未能安排更多囚犯移交回港。
澳門監獄獄長李錦昌說,香港服刑囚犯可扣除假期,與澳門不同,「移交返港嘅囚犯可唔可以扣假期,係香港嘅決定。」港澳兩地監獄近年同樣面對擠迫問題,澳門政府已覓地籌建新監獄。至今年5月31日,在澳門監獄服刑的919名囚犯中,內地人佔265人,港人佔110人,包括2名女囚犯,外國人佔80人。
根據港澳兩地簽署的《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申請自願返回原居地服刑的囚犯,被判刑期必須超過6個月。提出申請後,經過審批程序,要澳門特首何厚鏵批准,取得香港保安局同意。

押犯過程中,澳門監獄特警荷槍實彈戒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