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聽例審批權受質疑

截聽例審批權受質疑

【本報訊】多位立法會議員反對由行政長官委任小組法官負責審批截取通訊及監察申請,批評此舉會影響司法獨立,認為應交由法庭處理,有立法會議員更要求政府在《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內,列明不可委任有政黨背景的法官擔任小組法官,以免利益衝突。

保安局稱立場不變

保安局副秘書長張少卿昨在該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稱,特首必須按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的建議,委任負責審批截取通訊及監察的小組法官,確保行政機關不會干擾有關委任。民建聯劉江華提出要求在草案內列明不可委任有政黨背景的法官擔任有關職務,以免利益衝突。但公民黨吳靄儀及民主黨涂謹申均認為,有關審批及監察工作應交由法庭處理。吳靄儀說:「如果交畀法庭審批,首席大法官會因應情況決定由邊位法官審議,例如唔會選擇有公民黨背景嘅法官去審議有關公民黨嘅截聽申請。」
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回應稱,當局在委任小組法官的立場不會改變,但會考慮將小組法官的權責列入草案條文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