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下月起五天審案

法庭下月起五天審案

【本報訊】司法機構宣布由7月1日起分三階段實施五天工作,屆時法院不會在星期六編排開庭聆訊案件。

分三階段實施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考慮到政府當局推行五天工作,以及司法機構政務處人員基本上都是公務員,遂決定在司法機構實施五天工作。司法機構分三階段實施五天工作,第一階段於7月1日實施,適用於沒有直接提供服務予公眾人士的後勤辦公室;以及法院星期六不會編排開庭,但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和律師在高等法院舉行的認許儀式,由個別法官自行編排的聆訊,以及法例規定的聆訊,則不在此限。裁判法院將會引入新的星期六開庭輪值安排,以處理新羈押案件。
第二階段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主要涵蓋諮詢櫃台及公眾查詢服務。第三階段將包括法院登記處及裁判法院的總務處、會計部、執達主任辦事處、遺產承辦處及宣誓處。
第三階段推行及實施時間,將視所需法例修訂工作何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