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畫畫主興訟追討26字畫

名畫畫主興訟追討26字畫

【本報訊】擁有大批名畫的畫主,聲稱今年初將26幅出自名家的字畫交託他人以至少38萬元出售,但受託人既無替他售畫,更把字畫據為己有,令他蒙受損失,遂入稟高院要求對方退還畫作,並作賠償。
原訴人李天權(譯音),又名李權,入稟狀指,原訴人為26幅國畫的畫主,該批畫作包括號稱「江南第一風流才子」唐伯虎的《蘇台又仕女》及《丹人仕女》、張學良字畫、清代著名書畫家鄭板橋及近代名畫家張大千的《女仕中堂圖》、《觀音圖》及《巴蕉女仕圖》等。
今年1月,原訴人將畫作交給吳瑞俊(譯音)的遺產代理人,被告同意代原訴人以至少38萬元出售該批畫作,但被告最後既無替他售畫,更把畫作據為己有。
案件編號:HCA1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