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巡荃灣七店 充公逾噸送化驗<br>蠱惑肉檔冰鮮豬肉充鮮肉

食環署巡荃灣七店 充公逾噸送化驗
蠱惑肉檔冰鮮豬肉充鮮肉

【本報訊】針對不良肉店以廉價冰鮮豬肉冒充新鮮豬肉發售賺取每斤豬肉達10元差價,食環署昨日突擊巡查荃灣區七家肉店,發現其中三家肉店涉嫌違規出售冷藏或冰鮮豬肉,行動中,署方暫時充公逾一噸豬肉等候化驗,無人被捕。立法會議員指上述冒充情況一直存在,批評現時署方只以發牌制度監管肉店,欠缺阻嚇力。 記者:馬耀文 文兆麟

由2003年中至今,食環署共採取38次針對不法商人以冰鮮豬肉冒充新鮮豬肉出售行動,調查後其中17個個案遭署方終止租約及牌照。其實現時售賣新鮮或冰鮮豬肉商店均需向食環署領「新鮮糧食店牌照」,而售賣冰鮮豬肉店舖更要在冰凍櫃上展示告示牌,否則即屬違法。

兩款豬肉差價達10元

食環署發言人指,冰鮮豬肉是指需冷藏於攝氏零至四度低溫的豬肉,現時主要由泰國入口,至於新鮮豬肉則是本地屠房即日屠宰發售豬肉,現時每日本港約屠宰五千頭生豬,當中85%是由五豐行供應。豬肉業界指,每斤新鮮豬肉售價較冰鮮豬肉貴8至10元不等,吸引不良肉店冒險魚目混珠賺取差價。
食環署荃灣區環境衞生總監崔慶賢表示,早前接獲投訴指荃灣區有肉店以冰鮮豬肉冒充新鮮豬肉發售,昨晨9時署方採取巡查行動,突擊搜查位於河背街、大屋街、新村街、禾笛街及川龍街七家肉店,其間發現三家肉店出售豬肉有問題。
崔慶賢指出,行動前署方曾向屠房拿取上述肉店的訂貨單,以一頭生豬重70公斤計算,若發現有關肉店陳列豬肉重量超逾訂貨量有可疑,便會要求店東出示過去60日貨單查閱。同時,屠房屠宰豬隻時會利用熱水脫豬毛,因此生豬運抵肉店出售時,豬肉溫度可達致攝氏30度,溫度較經雪藏後再解凍冰鮮豬肉高,署方利用溫度計即可檢測豬肉真偽。

盼加強刑罰打擊貨源

行動中,食環署發現其中一家未領有售賣冷藏豬肉批文的肉店,卻儲存680公斤冷藏豬肉,不排除該批豬肉用作售賣用途,現時正扣查該批豬肉追查貨源。另外,署方又在另兩家肉店撿獲440公斤冰鮮豬肉,懷疑該兩家肉店充當新鮮豬肉出售,署方在該批豬肉加上標記扣查。
立法會漁農界議員黃容根指食環署執法不嚴,致未能杜絕魚目混珠事件,希望署方加強刑罰及追尋豬肉來源打擊貨源。

食環署在行動中撿獲大批豬肉返署進行化驗。 文兆麟攝

由於新鮮豬肉溫度較冰鮮豬肉高,食環署員工即場以溫度計檢測便可知道真偽。

《市民反應》
怕有細菌
黃太:「最緊要買嘢買啲新鮮嘅,寧願畀多啲錢買新鮮豬肉!最怕冰鮮豬肉有細菌。」

《市民反應》
試過中招
林伯:「用冰鮮豬肉冒充新鮮豬肉出售好唔啱,都試過中招,蒸熟啲冰鮮豬肉都冇豬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