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文學院副院長陳永華,被翻16年前舊賬,指他在任職講師期間,涉嫌詐騙190萬元租屋津貼,昨被控兩項控罪,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為近年高等學府被控最高職級人士。陳永華強調,他七年前主動呈報並已償還涉款,對於被廉署檢控只感到「好多個莫名其妙」。 記者:戴國輝
現年52歲的陳永華昨晚接受訪問時表示,他於99年發現錯誤後主動向校方呈報,並已一次過連同利息償還所有涉案房津,校方仍願意繼續聘用他。而廉署於05年展開調查,昨日將案件提交法庭,他只感到「好多個莫名其妙」。陳直言,當年是他主動糾正,案件又不涉及公眾利益,不明白為何被檢控。
已連本帶息還給中大
陳永華又指廉署誇大涉案金額,他當年一筆過連本帶息還給大學也不足190萬元,但他拒絕透露實際金額。現已離婚的陳強調,他不擔心案件會影響其學術生涯,「我唔當佢係一個問題,公眾自有佢哋嘅評價」。
大學教授陳永華被指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首罪指被告於90年使用一份自行租屋津貼申請書,他聲稱準備租用的住所並非由他、或他配偶的親屬所擁有,亦沒有任何財務權益。
次罪指被告自98年8月30日至同年11月14日某日填寫自行租屋津貼申請書,虛假地表示萬力真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高惠娟並非被告或被告配偶的親屬,被告向高惠娟租用有關住所。此控罪若罪名成立,可判入獄七年,罰款50萬元。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萬力真有限公司兩名董事分別是吳雪瓊及高惠娟,公司於99年已清盤。
准以一萬元保釋候審
陳永華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定於本月23日,轉介區域法院審理,陳現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控方表示初步會有15名證人,包括1名廉政公署調查員。
集作曲家及指揮家一身的陳永華,出身於草根階層,父親是雪糕公司推銷員,母親是家庭主婦,他是家中長子,中學時期要替學生補習,暑假去工廠做包裝工作來幫補家計,他亦曾在廟街的餐廳做侍應。
陳永華15歲才開始學彈鋼琴,因家窮買不起鋼琴,他在教會跟隨一名丁姓老師學彈琴,但只用兩年時間就取得六級資格;陳的音樂才華是在入讀中文大學音樂系才顯露出來,他於1980年獲英聯邦獎學金負笈加拿大深造,翌年以四重奏《秋》而獲美國國際雙簧協會作曲大賽首獎;5年內他取得多倫多大學音樂碩士及博士學位,回港返中大任講師,並升至中大文學院副院長。
作曲顯才華曾獲傑青
陳永華的音樂才華主要是作曲方面,1988年其管弦樂《飛渡》獲亞洲作曲家同盟頒贈「入野義朗紀念獎」,去年其《光明的捐獻》獲無綫電視2005全年最佳兒童歌曲大獎。陳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曾表示,他的成長經歷,是伴隨着香港由艱苦歲月,發展到繁榮富裕的階段,他見證了香港的成功,也實踐了自己的成功。
陳永華曾出任香港作曲家聯會主席、香港兒童合唱團名譽團音樂總監、香港藝術發展局委員及康文署表演藝術顧問十多項公職等。1992年獲頒「香港十大傑出青年獎」,2001年獲特首委任為太平紳士。而奪得第15屆國際蕭邦鋼琴大賽第6名的李嘉齡亦是他的高徒。
案件編號:STCC56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