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一鳴夫婦判緩刑哄動

梁一鳴夫婦判緩刑哄動

【本報訊】本港過往揭發多宗大學教職員騙房屋津貼的個案,最為轟動首推教育署前助理署長梁一鳴夫婦,近年有骨科名醫劉明珠等,該類騙房津案件,法庭以往大多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但近年則有判處監禁刑罰。

港大助教入獄妻脫罪

教育署前助理署長梁一鳴被揭發與其任職中文大學醫學院兒科學系副教授的妻子梁淑芳,騙取大學逾150萬元房屋津貼,1999年於區域法院裁定偽造文件罪名成立,被判入獄9個月緩刑2年。律政司其後認為梁氏夫婦的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刑期,但被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此外,擁有太平紳士名銜的油尖旺區區議會前主席仇振輝,與其在理工大學會計系任首席講師的妻子林明英,被揭於1992至1994年間隱瞞物業業權,騙取大學房屋津貼近100萬元,被裁定提供虛假資料罪成,夫婦倆獲輕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而具有大律師資格在香港大學任助理教授的侯錦初及其妻姚麗霞,被裁定於1989至1997年間騙取大學近250萬元房屋津貼罪成,夫婦同被重判入獄1年半。二人其後在高院上訴,侯妻上訴得直,全部控罪撤銷,侯錦初五項控罪中洗脫四罪,侯因已服刑11個月,法官認為足夠刑罰,故當庭釋放。

中大副教授被囚四月

著名骨質疏鬆症專家的中文大學醫學院高級教授劉明珠,騙取中大房津86萬元罪成,區域法院法官考慮劉於過去對社會有所貢獻,故判監6個月緩刑2年。劉其後上訴,但被上訴庭駁回。
另一名中大會計系前副教授陳榮耀,因騙取中大151萬元租屋津貼,於04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五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假文件罪成,法官指騙房津案件必須判處監禁,但考慮被告已還款,判監4個月。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