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案祥嫂作供完畢

爭產案祥嫂作供完畢

【本報訊】鄧家爭產案審訊押後兩個多月,昨日繼續在區域法院審訊,祥嫂洪金梅昨接受原訴盤問時,否認指因丈夫祥哥發現她私下轉走共同擁有物業,才將永祥大廈九成業權轉予子女,並稱自己同意祥哥決定,祥嫂作供完畢,礙於案件未完結,她不作任何回應。
祥哥次女鄧翠玉(小艾)及三子鄧兆榮02年聯手入稟高院,要求母親洪金梅交回持有楚留香酒樓業權的祥藝發展有限公司,合共350萬股,約佔公司持股量五成八。
原訴一方昨繼續盤問祥嫂指,祥哥鄧永祥不諳英語,每次簽署文件須依賴他人講解文件性質,祥哥於95年6月21日當日所簽的祥藝股份轉讓文件時,以為那是酒樓年報,亦因信任祥嫂才簽署。祥嫂否認,又指祥哥簽名前曾看過文件。
案件編號:HCA32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