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密案侵私隱 李文和獲償千萬

竊密案侵私隱 李文和獲償千萬

美籍華裔科學家李文和,七年前涉嫌把核武機密資料洩露給中國,被囚九個月後因證據不足獲釋,其間傳媒大肆報道。他之後控告美國政府侵犯私隱,並把假消息洩露給傳媒,而美聯社、《紐約時報》等五間新聞機構的報道則破壞了他的名譽。
案件擾攘六年終於達成庭外和解,美國政府和有關新聞機構同意向李文和賠償逾164萬美元(逾1,280萬港元)。根據和解協議,美國政府將向李文和支付89.5萬美元(698萬港元)的法律費用和相關稅款;美聯社、《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華盛頓郵報》和美國廣播公司五家新聞機構,將向他支付75萬美元(585萬港元)賠償。
李文和事後發表聲明指:「我們希望今次和解協議能傳遞強烈訊息,就是政府官員和記者履行職務時,都必須和應該抱着負責任的態度,並對每名公民的私隱權利保持敏感觸覺。」李文和在美國能源部屬下的洛斯阿拉莫斯實驗室任職時,涉嫌擅自從電腦下載核武機密資料,並將資料洩露給中國,被實驗室開除,1999年被控59項處理資料不當罪名。

控告美政府及5家傳媒

李文和被捕後遭單獨囚禁了九個月,最終只承認在實驗室工作期間曾下載「機密資訊」一項罪名,美國政府因欠缺證據指證他,撤銷了另外58項控罪,令他當庭獲釋。
李文和獲釋後提出民事訴訟,控告能源部和司法部向傳媒洩露假消息,而美聯社、《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華盛頓郵報》和美國廣播公司的報道就破壞了他的名譽,但參與報道的記者拒絕透露消息來源,被指藐視法庭。今次和解協議為這宗訴訟畫上句號,但該五間新聞機構發表聯合聲明指,他們的記者不是被告,他們在不情願下支付賠償,是為了保護機密消息來源和避免記者因藐視法庭下獄,並堅持記者當時報道準確。美國政府也沒有承認侵犯李文和的私隱權。
美聯社/法新社/美國《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