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搵食容易,因為各種各樣的職員嚴重短缺,老闆呼天搶地,但求有個只是輕度弱智的人來幫忙,於願足矣。
反過來說,如果有辦法解決「人手」這個棘手問題,做小生意,也比在香港輕鬆,一來租金較低,二來競爭對手較弱。以一對在高士德開精品店的香港夫婦為例,他們兩年前開業,小鋪位月租一萬八千,但位處旺區,人流多,門庭若巿。那些所謂的精品,在廣州一德路藝景園一帶,可以大量入貨。三十塊錢一串的朱義盛,捎回店裏,可以賣三百,物件小,件件是十倍的利錢,一天賣出幾粒耳環,幾個掛墜,幾圈手鐲,或者幾條項鏈,就有可為。這對夫婦,經營得法,月前,還開了一家分店。當然,能守業,前提是:老闆不必招募外援,那是同心協力的一個「夫妻檔」。
我曾經僱用過一位師奶,十幾年前來澳的大陸移民,五十歲,頭一天上班,穿了短褲,長靴,金光閃閃珠片衫,以為我開的,是廟街那種歌舞廳,做了半日,嫌繁瑣,留下一則電話短訊:「鐘生Sorry我幫你5到!」(「5」代表「唔」)不來了。很不幸,這不是什麼「個別例子」,這是普遍現象,這種東西,在這個特殊歷史下的特殊地方,是不愁嫁的皇帝女。
附近二馬路有家素食菜館,生意不錯,鋪位也是自購的,最終,卻因為連廚子都跑掉了,黯然關門。反而,小店對面的茶行,老闆是香港人,開業快三年,勤懇老實,店務自理,不必假手於人,總算把一爿店守住。不過,周圍的商鋪,關了又開,開了又關,那一街的執笠店,重門深鎖,鐵閘積滿泥塵,這派蕭條景象,才最不利營商。
香港人攢了小錢,在澳門租個鋪位,到財政廳領一紙營業證,馬上可以開業,手續簡單,這幾年,還豁免營業稅,也就是我們說的牌費;「行政開銷」,幾乎是零;而且,生活費,尤其交通費,遠比香港低,賺同樣的錢,就較在香港「見使」。當然,創業之前,一定要多調查,多了解,這一水之隔,其實,是大不同的兩個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