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冤案 - 陶傑

大冤案 - 陶傑

加拿大政府引渡賴X星,加拿大法院卻判這位姓賴的中國人暫緩遣解。
中國建設三峽水壩,遷徙長江一百多萬人口,賠償不足,很多人怨聲載道。
「國家」命令,個人命運服從「民族騰飛」的夢想,貧民要告政府?如同做夢。
中國不明白,為甚麼加拿大法院不配合政府?無論出於「國家利益」的大遷徙,還是引渡一個經濟罪犯,在民主國家,即使政府心懷鬼胎,也終有獨立的司法維護公正的,這個道理,亞洲許多獨裁國家很難明白。
一九六八年,印度洋有一個地方叫查戈群島,本來是葡萄牙航海家達伽瑪最先發現的,十九世紀由英國海軍佔領。
一九六八年,英美要在查戈群島建立軍事基地,島上有幾萬的土著,英國政府想辦法把他們搬到一千哩之外的毛里求斯。土著說:這片土地是我們生活了上萬年的家園,為甚麼要搬呢?
英國外交部一個顧問,宣布查戈群島的土著不是原居民,而是在幾代之前,由毛里求斯聘來的勞工的後代。英國外交部有令:為了達到遷徙的目標,必須編造一段虛假的「歷史」,令政府擁有「法理依據」,把土著強迫遷離,令查戈群島一個土著也不留,「除了海鷗」。

遷徙的計劃,由西塞群島總督葛萊柏督導,先把土著飼養的一千隻狗沒收,用美軍軍車的一氧化碳「人道毀滅」,然後把島民趕上貨船,每一家人,只許帶一隻皮箱。貨船的上層運載着馬,島民趕進船艙,婦女和兒童睡在用雀糞造成的肥料貨箱之上,先送到西塞群島,關進監獄,再一批批運到毛里求斯。
英國的人權律師知道了這件事,為查戈土著打官司。二○○○年,也就是三十年之後,英國高等法院宣布英國政府的遷徙是非法行動,判決查戈群島土著可以離開毛里求斯,重回家園。
但貝理雅政府卻兩手一攤,說:太遲了,英美已經簽署了軍事條約。條約是當年的工黨首相威爾遜跟美國總統尼克遜私下簽的,兩國國會完全不知道。
英國外交部的律師,在庭上百般嘲辱作證的原居民,以「我們」(We)統稱政府和法庭—言下之意,法官應該和政府站在一邊,維護「國家利益」。二○○三年,法庭判定:查戈島民不獲賠償,如何回到家園,貴客自理。
英國人權組織支持島民向歐洲人權法庭上訴,控告英國政府「以武力脅迫一個族群遷徙」,是「反人類罪行」(CrimeAgainstHumanity),與納粹迫遷猶太人相同。案子仍在審理。
有冤至少有路訴。查戈土著還可以摸上歐洲法庭,但賴X星案,中方給摑了一巴掌,中國政府和長江三峽的貧民一樣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