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踢契天台住客認四罪

串謀踢契天台住客認四罪

【本報訊】土瓜灣一幢四層高舊樓的買家,98年以1.4千萬元購入物業後,遇上大跌市,要求延遲交易遭拒,買家的收樓代表竟涉嫌要求大廈天台住客,訛稱霸佔天台已久,以逆權侵佔為由,向賣方興訟,以助買方「踢契」。天台住客昨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宣誓下作假證供等四項控罪,將擔任證人頂證買家代表。
兩名被告為買家代表陳文光(44歲)及天台住客單賢溢(55歲)。單昨於區域法院認罪,而陳則已於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將於下月10日開審。單屆時將會擔任控方證人,審訊完畢後才判刑,現還押監房看管。
據案情,由周傑光及吳惠玲(譯音)任董事的買家CharmfarLtd.,於98年2月決定以1.4千萬元購入九龍城道44號全幢,並已繳付一成定金。陳當時擔任該公司的代表,向任職地盤工的單商議,並協定以26萬元購下天台業權。

申請逆權侵佔

由於經濟環境急速下滑,該公司曾兩度要求延遲交易卻遭賣家拒絕。陳遂再次接觸單,要求對方就天台的業權向高院申請逆權侵佔,從而令整幢大廈的交易延期。事成後單將獲20萬元報酬,單另需將其中5萬元分予陳。
單遂分別於98年9月9日及22日,製造兩份虛假誓章,訛稱自80年起居於該天台,並從未放棄天台業權。Charmfar亦於99年2月,以該大廈業權出問題為由,向賣家作民事索償。有關訴訟本安排於04年9月聆訊,惟雙方於同年8月達成協議,以830萬交易,而買方早前所付的一成定金則不需歸還。廉署於同年10月調查案件,單在被捕後立刻認罪。
根據資料,買賣雙方於04年10月簽訂買賣合約後,物業於同年11月轉售。現時持有該大廈業權的為香港駿達企業有限公司,裕泰興董事總經理羅守耀的長兄羅守弘為該公司董事之一。
案件編號:DCCC13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