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記者控政府侵犯採訪權

滬記者控政府侵犯採訪權

上海一名記者屢次去信巿規劃局要求採訪,但均不得要領,於是根據《上海巿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控告當局沒有公開與社會民生有關的政府信息。上海巿黃浦區法院已受理案件,這是內地記者控告政府部門侵犯新聞採訪權的首例。

採訪規劃局屢遭拒

在上海一家報館任職記者、專跑政法新聞的馬騁,為了深入報道一宗新聞,今年4月18日向上海巿城巿規劃管理局傳真一份採訪提綱,但未獲答覆。4月23日,他又以掛號信寄送書面採訪申請,請該局按照規定提供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再次遭到拒絕。
對於今次訴訟,馬騁說:「最後的結果並不重要,關鍵是要讓有關部門重視記者的新聞採訪權。」

首例訴訟無法可依

不過,上海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研究新聞法規的教授黃瑚表示,馬騁以新聞記者的身份起訴政府部門侵犯新聞採訪權是國內首宗,目前無法可依,因為「政府信息公開的對象是公民,並不意味着政府部門有向媒體和記者公開信息的義務。」
上海巿政府在2004年5月起實施《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規定除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的資料,其他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申請予以提供,包括城巿規劃、土地利用、突發事件、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等資訊。
江蘇《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