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紀律部隊人員對已婚宿舍的需求一直求過於供,懲教署一名駐守大潭峽女子懲教所的二級助理女懲教員被指隱瞞與配偶分居多年,懷疑騙取繼續居住赤柱已婚宿舍。懲教署表示,會跟進了解事件。
與配偶離異需交還
懲教署指出,若申請人在居住宿舍期間與配偶離異,而又未能合乎公務員事務規例的規定,便需交還有關宿舍。如果任何人士證實違反有關規定,可能受到懲罰,包括紀律處分,甚至撤職。該署在過去三年共有2,877人申請入住已婚宿舍,當中只有736人申請成功。
另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截止三月底,警隊有超過12,000人合資格入住已婚初級警員宿舍,但可供他們入住的單位仍欠缺千多個,現時新婚初級警員平均輪候超過四年,才可分配單位,當局建議動用3億5千萬,在屯門湖康街興建兩幢宿舍,提供300多個警察宿舍單位。保安局表示,該宿舍每平方米建築樓面面積成本7,000多元,單位建築成本與政府其他宿舍相若,估計工程可創造200多個就業機會,明年年底動工,2010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