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職員錯拒的士享停泊優惠

商場職員錯拒的士享停泊優惠

不少商場為吸引顧客消費,推出停車場泊車優惠。一名的士司機早前駕駛的士到屯門寶田商場消費滿指定款額,本欲享用泊車優惠,可是停車場職員卻指的士不獲泊車優惠。經投訴後,管理公司替他補辦有關優惠。
的士司機張先生說,早前駕駛的士到領匯旗下的屯門寶田商場,他見有一項泊車優惠,當中訂明凡消費滿五十元或以上及泊車兩小時或以上,即可享有第二小時免費泊車優惠。

管理公司致歉

在這項優惠吸引下,他遂購物達九百多元,以為可享免費泊車。可是他憑消費單據到停車場收費處,職員卻稱的士不在此優惠之列,只有私家車才享有此優惠,令他感不滿。
負責寶田商場管理的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函覆表示,領匯在屯門寶田商場推出的泊車優惠中訂明,顧客只需於上午八時至晚上十時期間進入車場,並消費滿五十元或以上(以即日收據計算,收據數量不限,惟八達通卡增值除外),及泊車兩小時或以上,即可享有第二小時免費泊車優惠。每張泊車票只享有一次優惠,而任何使用時租車位的顧客,均可享用這項優惠。
該商場停車場絕對歡迎的士司機使用有關優惠,就是次對張先生帶來不便,該處深表歉意,並已加強前線員工對商場推廣優惠的認識,向顧客提供最佳服務。
另該處亦已向該顧客解釋,及補辦有關優惠。
檔案編號:05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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