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室內工作場所禁煙草案,有議員建議若舞台劇或電影有吸煙情節,也應展示警告字句。 這個建議是好,不過不夠全面,譬如拋垃圾、打劫、殺人,難道禍害比吸煙少?是否應為每個不良情節發警告? 正果 「一針集」歡迎來稿,每段不超過一百字,稿酬一百元。 傳真:26239278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