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銀案詐騙罪脫 逃不過索償<br>陳奕詩須賠3.5億元

農銀案詐騙罪脫 逃不過索償
陳奕詩須賠3.5億元

【本報訊】涉嫌在米埔一宗5億元魚塘交易中,串謀詐騙中國農業銀行高層的前亞姐陳奕詩,02年受審後罪脫,卻闖不過民事索償一關,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敗訴,須賠償三億五千萬元。若上訴失敗,陳便只有破產一途。 記者:梁偉強

代表陳奕詩的律師林炳昌昨日表示,他致電身在內地的陳奕詩時,陳對判決深表失望及錯愕,說「有冇搞錯」。他會先研究判詞,才決定是否上訴,但3.5億元巨款,陳奕詩「肯定畀唔到,肯定破產。」
「農銀」高層指陳奕詩及其前友陳繼杰,硬銷無發展力的米埔魚塘,訛稱可賺20億元,令農銀與陳繼杰合組公司百利實業,並於91至93年間斥資5.15億元,向確認人「雅鉅有限公司」,收購米埔267萬平方呎魚塘。

指陳不會不知情

涉案魚塘毗鄰米埔自然護理區,百利實業轉售不成後,亦不獲准發展成低密度住宅。農銀發現,雅鉅由陳奕詩及陳繼杰操縱,僅以1.5億元向地主買地,食價3.6億元,遂興訟追究。
不過,陳繼杰在廉署調查本案時已潛逃,陳奕詩則在民事訴訟中首度開腔,指她與陳繼杰拍拖才牽涉案中,對詐騙並不知情。
主審法官張舉能昨在長達235頁判詞中指,陳奕詩是陳繼杰親密女友,替他做繙譯,在土地交易中,給予律師指示,扮演積極角色,又與銀行高層會面,出任雅鉅董事,簽署文件讓巨款轉手,隱瞞陳繼杰擁有雅鉅,並將秘密得益以迂迴手法交予陳繼杰,不會不知情。

陳母須賠九千萬

「陳奕詩自始至今,仍是迷人聰明、機智自信、能言善辯及交際手腕良好,並非易受騙的儍瓜。」法官說。「不幸的是,她誤用自己的強項,協助陳繼杰詐騙百利實業及內地銀行家。」
法官亦裁定,陳奕詩的母親王小慧及陳繼杰的兄嫂梁曉玲,協助陳繼杰處理賣地收益,須分別賠償9,230萬元及2,780萬元。至於代表雅鉅的律師劉國輝,亦被指對詐騙事視若無睹,要賠償三億五千萬元。此外,法官相信農銀高層在港投資,雖違反內地法規,但不影響百利實業追討欠款。
案件編號:HCA16255/99&3083/02

陳於○二年與男友陳繼杰(左)赴澳門觀賞張學友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