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表示,因應立法會及各界對《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條例草案》中,有關法律專業保密權及通知機制等意見,當局現正進行研究,稍後會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議。
公眾地方秘監受質疑
公民黨議員湯家驊促請當局盡快就多項重要原則表明立場,以便議員作出相應處理,趕及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有關立法。
立法會審議《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條例草案》委員會昨繼續進行會議,多位議員關注,執法部門在公眾地方進行秘密監察行為不受法例規管,公民黨議員吳靄儀批評有關做法不可接受,「如果我喺酒店某角落寫緊封信,當然係有合理私隱期望,唔會諗到俾人睇到,但𠵱家草案就唔係咁。」
民主黨涂謹申關注,被跟蹤人物或汽車若身處境外地區,例如內地,但執法部門仍可接收放置於目標物的追蹤器發出的訊號時,執法部門是否可使用有關訊息及資料。保安局副秘書長張少卿回應稱,有關秘密監察活動只限於本港司法管轄權範圍內,至於執法部門接收有關跨境訊號,當局需視乎個別個案考慮,但答應會就此跟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