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公司法違《基本法》 不排除司法覆核<br>民主黨暫不公開黨員名單

指公司法違《基本法》 不排除司法覆核
民主黨暫不公開黨員名單

【本報訊】原本答允今天公開會員名單的民主黨,昨天突然在中委會會議後決定,暫時不公布有關名單,成為立法會四大政黨唯一拒向外公開黨員名單的政黨。
現有超過600名會員的民主黨,早前答允傳媒,會按照《公司條例》第95條,公布全體會員名單。但民主黨昨晚召開中央委員會,討論是否公開會員名單時,卻留意到一旦公開會員名單,或會違反《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對港人集會自由的保障。

憂黨員遭政治報復

民主黨昨晚召開中委會會議後,黨副主席何俊仁表示,該黨諮詢外聘資深大律師意見後,認為《公司條例》第95條可能牴觸人權法、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基本法》第39條保障港人結社自由等條文,所以中委會決根據《公司條例》第99條,暫時封閉會員名冊30天,其間會與政府商討更改法例,否則會考慮提出司法覆核。他強調民主黨並非害怕公開名單,但由於涉及維護港人結社、政治自由,是一個原則問題,故就算被人抹黑,也會堅持要搞清有關法律原則。
民主黨消息人士指,該黨至今是本港唯一被中央政府點名批評的政黨,黨內不少人未獲發還回鄉證,更不獲批准返回大陸,明顯受到中央政府針對,擔心一旦公開會員名單,會令黨員受到政治報復及在各方面遭施壓,為免造成危機,才押後不公開。
公民黨較早前研究《公司條例》後,發現以公司註冊的政黨須公開會員名單,該黨、民建聯及自由黨其後先後公開會員名冊。

問題緣於無政黨法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昨坦承,該黨早前亦有留意《公司條例》第95條或與《基本法》牴觸,因本港沒有政黨法,各政黨只能以《公司條例》註冊,但該條例只規範公司而非政黨,當中有灰色地帶;公民黨曾考慮透過司法程序挑戰《公司條例》,但由於該黨新近成立,加上黨員中沒有「秘密人士」,才打消有關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