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許先生投訴,北角英皇道133號門前,常有一名售賣生果的持牌小販擺賣,惟他的檔口幾乎佔用了三分一行人路,阻礙途人往來,尤以午膳及放工的人流高峯期,情況更甚。他認為政府有關部門對這些持牌小販缺乏監管,令他們「攞正牌」阻街。
交回流動牌有優惠
食環署回覆本報稱,該署由本年一月至今,在上址向一名造成阻塞的持牌小販發出五次口頭警告。該署於五月十七至二十日期間,多次於繁忙時段到上址巡查,已沒發現有小販在該處擺賣。
食環署小販事務隊會定期巡查持牌固定小販攤檔,並整頓在街頭販賣的持牌流動小販。去年,共2,382宗個案被定罪。
自1970年起,政府在一般情況下已不會再簽發各類的小販牌照。截至四月底,全港共有711人持有流動小販牌照。牌照持有人在營業時須遵守牌照條件和《小販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如不得售賣未經批准的貨品、不可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等,否則會被檢控。另外,他們每年需要續牌一次,市區的收費為1,540元,新界區則為980元。
政府於年前提出特惠方案,收回流動小販牌照,持牌人可選擇領取一筆過特惠金三萬元;或揀選一個空置的固定攤位或街市檔位。有關方案的有效期至07年底。
資料來源:食環署
檔案編號:0510009
蘋果投訴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