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森 時事評論員
上世紀六十年代四大華探長之一韓森,被廉署追緝三十年,死於台灣。廉署鍥而不捨,繼續向其後人追討貪污贓款,終於達成庭外和解,韓森家屬同意交出一億四千萬元資產,纏繞三十年的貪污案終於告一段落。
韓森自一九四○年加入警隊,七一年退休,三十年總薪酬不足十九萬,被通緝時擁有的資產卻達二百三十萬。廉署以「財富與官職收入不相稱」對他進行調查。韓森潛逃海外,九九年客死異鄉。主犯已死,但追緝贓款下落的行動仍沒有停止,廉署最後成功追回巨額款項,給貪污罪犯一個清晰明白的訊息:任你跑到天涯海角,即使逃到極樂世界,也難以逍遙法外。
肅貪的三項要素
貪腐惡化的根本原因,與機會成本有關:若貪腐被揭發的可能性不高,東窗事發後被捕判刑的機會不大,即使罪成但刑罰不會太重,刑滿出獄仍可盡情享用貪污得來的巨款,逍遙快活地度過餘生。如果以上條件一併發生,貪污便無法遏止。
要消滅上述的一切可能,有賴無懼無畏的執法機關、公正獨立的司法體系及自由敢言的傳播媒體。這三項必要而關鍵的因素,都要在一個民主、監督和制衡的體制下,才能實現和貫徹。
廉署成立時香港還遠遠談不上民主,新聞亦未完全自由。但英國畢竟是一個有深厚民主傳統的國家,殖民者讓執法和司法都能獨立地各司其職,也讓媒體扮演監察者的角色。廉署成為各國學習的目標和欣羨的對象,不得不佩服英國人的智慧和遠見。
台政治生態轉變
台灣第一家庭的貪腐案,在華人社會引起震動,有人幸災樂禍,看着陳水扁政權如何腐化墮落。若仔細分析,駙馬股票內線交易、拿錢關說、買官賣官,在國民黨黑金年代,國庫通黨庫、貪污瀆職、收受回佣,不是更明目張膽,更家常便飯嗎?那時候,媒體敢揭發嗎?執法司法單位敢行動嗎?民眾會知道真相嗎?我不是要說誰比誰更爛的問題,而是台灣的政治媒體生態劇變,掌權者的犯罪行為無法在幽暗的角落肆無忌憚地進行,一言一行都被迫暴露在陽光下。
台灣有位國民黨的爆料立委邱毅,第一家庭的醜聞都是他揭發的,而且每爆必轟動。試想想,如果台灣報禁未開,警總橫行,邱毅爆的料,媒體敢登嗎?如果台灣黨禁未除,叛亂條例仍像一柄利刀懸在人民頭上,反對黨敢向第一家庭挑戰,公然要他交出權力嗎?台灣民主體制的制衡及自由媒體的監督,使執法司法單位不敢不硬起來。若在國民黨的威權黑金年代,這一切會發生嗎?
邱毅成了台灣的揭弊英雄,在大陸也有很多「粉絲」(fans)。內地的網民問,大陸為何不能出一個邱毅?問題問到要害了。大陸可能出邱毅嗎?黨報會登大陸邱毅爆的料嗎?黨委書記不會強行干預嗎?公權勾結黑勢力不會恐嚇要他收聲,要他死無葬身之地嗎?中國大陸今天的體制,連一個維權律師也容不下,會容得下一個爆料邱毅?
難產生揭弊英雄
台灣的邱毅最近到了大陸,本來安排在北大演講,主題是「台灣最新政經形勢」,內容當然與他揭弊爆料有關。演講前夕,邱毅突然接到通知,演講取消了,原因不說自明。邱毅的演講會搞亂北大學生的思想,掀起揭弊風潮,為怕星火燎原,邱毅效應自然要被消滅於萌芽狀態。
沒有自由的媒體、沒有無懼無私的執法部門、沒有獨立的司法機關,沒有強大有力的反對黨、沒有民主監督制衡的政治體制,甚至連一個台灣邱毅也容不下,大陸要反腐防貪只能是海市蜃樓的幻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