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誣告親弟官斥惡毒

爭產誣告親弟官斥惡毒

【本報訊】啟明建業關氏家族爭產案糾纏16載,昨終在高等法院了結。暫委法官杜溎峰指已故創辦人關啟明的第九子關慈安,明知第十三子關秩安為父親的親生子,卻因個人仇怨,誣指胞弟非親兄弟,惡意興訟,迫使胞弟不可分亡父二億財產,做法惡毒可恥,故判他要付懲罰性堂費。
法官在判案時表示,關慈安從小知道關秩安為其親生兄弟,卻因為私怨,誣指胞弟為叔父的兒子,而非亡父親生,其弟因為曾用其他身份,申請葡國護照藉以出國留學,為怕涉及刑事責任,他才遲遲不敢挺身澄清身份,直至關秩安98年取得DNA驗證,才真相大白。而16年訴訟期間,關慈安苦苦相纏,令關秩安無辜被捲入長期的官非中,認為關慈安的做法惡毒可恥,故判他付懲罰性堂費。
已故富商關啟明為啟明建業創辦人,他生前共有兩名妻子,兩名妾侍,16名子女,其中關秩安因送給他人撫養,被家人質疑其血統。關慈安於90年初,興訟指弟關秩安非父親親生,無權分享二億家財,後因關秩安能在DNA測驗中核實身份,官司始平息。
案件編號:HCMP299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