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正式契約易生拗撬

乏正式契約易生拗撬

中原物業中國董事副總經理賴國強表示,如業主要跟租客提前結束租約,通常彼此都會簽訂一份解約協議書,內裏詳細列出雙方的應付責任及解約細則,如業主需退回按金予租客、租客要確保單位完好地交回業主等。
假如為業主賣樓的代理,代業主作書面承諾,則代理必須負上責任。
不過,租客要切記不能以口頭承諾為準,因日後單憑口頭承諾追討,一般都較難如願。

代理只負連帶責任

另外,內地二手買賣或租賃程序亦未如香港般完善。本港買賣過程中,所涉及的錢銀交收,都經買賣律師行處理,律師行會待交易完成妥當後,才將金錢過戶至賣方。
不過,內地一般是由銀行或代理代為保管買樓定金和首期,直至交易完成。代理在交易過程中,只有連帶責任,而非絕對責任,因此若出現問題,便容易產生拗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