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在銅鑼灣保良局工作逾10年的女職員,因為上司認為她的工作未能達到要求,昨日要求她自動離職,女事主情緒激動反鎖廁所內企圖跳樓。消防員到場戒備,警方及她的上司展開游說,最後保良局答應收回成命,女事主才打消死念,事後毋須送院。
曾被多次口頭警告
47歲姓馮女事主在禮頓道66號保良局莊啟程大廈的新生嬰兒托管部工作,任職「住宿嬰兒照顧員」,服務逾10年。據保良局企業傳訊部主管莊雪蓮指出,女事主的上司在兩、三年前開始發覺她的工作未達要求,特別是對所要照顧的嬰兒沒有耐性,經過多次口頭提示都沒有改善,至昨日人事部即要求女事主自動離職。
據稱,昨日中午12時許,上司趁着新生嬰兒託管部的嬰兒集體餵奶時間,全部嬰兒被送往其他地方的空檔時間,讓女事主到四樓的工作地方取回私人物件,其間她突然情緒激動,衝入廁所反鎖,並打破一扇一呎乘兩呎的氣窗玻璃,揚言跳樓,其他職員見狀報警。消防員到場戒備,一方面在地下放置救生氣墊,一方面派員在樓上及隔鄰單位候命,而警方三名談判專家及女事主的上司則在廁所門外進行游說。
指不適合照顧嬰兒
雙方一直僵持,女事主不肯開門,至下午2時45分,保良局方面答應不解僱她,女事主終自行開門,事後毋須送院。上司則與女事主繼續傾談日後的工作問題,保良局方面認為女事主已不適合在新生嬰兒託管部工作,會安排她到其他部門上班。不過,由於女事主昨日的心情仍然很差,保良局方面先讓她休息幾天,在其情緒平復後才開始她的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