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批:外傭政策無贏家 - 宋楚山

蘋果批:外傭政策無贏家 - 宋楚山

明天政府將調高外傭最低工資,數十萬外籍僱用傭工的家庭的負擔又重了一些。此舉令人想起○三年十月一號開始政府向每位外籍傭工的僱主徵收每月四百元的僱員再培訓徵款。根據政府所述,所收的款項是用作「培訓和再培訓因經濟轉型而失業的本地工人」,《蘋果批》對此提出幾個問題:
第一,僱用外地家庭傭工是否等於減少僱用本地家庭傭工?外地家庭傭工的吸引之處,是薪金較本地家庭傭工低,大部份僱用外傭的僱主,如果不能聘用外傭,亦不會請得起本地傭工。況且本地家庭傭工和外傭也不見得可以完全相互替補,前者主要負責日常家務,後者多負責照顧家少跟出跟入,這點相信有僱用外傭的僱主很清楚。
第二,有甚麼理由要由外傭僱主承擔再培訓支出?政府的解釋是他們享用海外而非本地工人所提供的服務而受惠。但輸入外地的服務或產品而受惠本身又有甚麼問題?如此推論,一位主婦因某種原因在街市選擇購買大陸菜而非新界菜,政府又豈非應向他們徵收費用去補貼本地菜農?
第三,政府徵收的款項是否用得其所?香港總共僱用二十五萬位外傭,每人每月繳交四百元的徵款,一年下來共收超過十億。資料顯示,僱員再培訓局在前一年(○五/○六年資料未公布),總共用了三億五千二百萬培訓五萬人,即平均每人六千元。以這數字算,僱員再培訓局一年徵收的款項,足夠每年培訓數十萬人!更有趣的是,由此政策開始以來所收取的徵款,因仍未解決的訴訟而分毫未動。但根據僱員再培訓局的資料,在沒有這筆款項的支持下,○五/○六年共有九萬六千名學員接受培訓。那是否反映每月四百元的徵款定得過高?甚至沒有需要徵收?

其實,政府一直對外傭市場諸多限制。例如勞資雙方需使用政府制訂的合約,不得自訂條件如增設試用期等等,又只能聘用指定地區的外傭,中國大陸的家傭就絕不歡迎。最明顯的干預是設定外傭最低工資。究竟政府根據甚麼準則去決定最低工資?有《蘋果批》讀者曾去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查詢,但至今未有收到答覆。巧合的是,上次外傭上街遊行後,政府不久就宣布調高最低工資,令人懷疑是否另一次派糖行動,情況就如上次黃容根帶三百漁民,直搗周一嶽辦公室一樣令人費解。
《蘋果批》並非為了幾十元的外傭最低工資調整或僱員再培訓徵款而批評,我們針對的,是政府的外傭政策干預市場,透明度低,損害的是市民的利益!有些人認為聘用外傭的家庭一定富有,但事實上,很多人是為了父母可以雙雙工作來維持生計,改善生活才僱用外傭。有了外傭分擔家務,香港的職業女性可以選擇投入勞工市場,使很多家庭受惠。換句話說,外傭服務不是像紅酒名車般的奢侈品,而是對整體社會經濟發展有莫大裨益的工具,政府實不應諸多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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