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十年代權傾一時的「四大探長」之一韓森,被廉政公署通緝30年,一直隱居台灣,至99年病逝,始終未有歸案。但港府未有放棄追討懷疑其當年貪污得來、市值超過二億元的財產,最近終與韓家後人達成庭外和解協議,韓森家屬同意交出其中約值1.4億元資產,為這宗拖拉30載的案件畫上句號。 記者:陳沛敏 羅偉光
韓森是四大探長中被當局追討資產的最後一人,其家屬交回的資產價值,則是當局成功追回的涉嫌貪污前警務人員資產中,已知金額最高的一宗。七十年代廉署成立以後,懷疑潛逃海外的警隊貪官中,至今仍有22人被通緝及追查,包括另一華探長呂樂,以及藝人曾志偉的父親、前探長曾啟榮。
凍結資產市值二億
律政司於2000年3月代表廉署提出民事訴訟程序,追討韓森已遭凍結的資產,該筆資產去年估值已達二億元,雙方本月初終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廉署昨日發表聲明,表示律政司代表該署與前警長韓森的親屬達成庭外和解協議,韓森的親屬同意交出總值約1.4億元的資產。據了解,當中包括物業及現金等。
韓森1940年9月加入警隊,71年8月退休,其間的薪金收入不足19萬元,但當時他擁有的資產已超過230萬元。廉署1976年通緝已潛逃海外的韓森,懷疑他擁有與官職收入不相稱的資產,但一直未能緝拿他歸案,韓森於99年在台灣去世。
據了解,廉署高層對今次協議結果感到滿意,因案件已拖延多年,疑犯又已去世,今次討回的金額佔疑犯資產總額相當的比例,而且是對調查認受性的間接肯定,刑事上雖無法將韓森繩之以法,但他的家人最後要交回其部份貪污得來的財產,算是對貪污罪行的「打擊」,也讓事件有個結果。
廉署前執行處首長郭文緯昨晚表示,當年廉署人員試圖到加拿大追捕韓森,但韓森接獲消息,早他們一步逃離加拿大;他認為,今次的和解協議合理及可以接受。執行處前副處長徐家傑也表示,當年參與調查韓森貪污案,韓森是當年集團式貪污的「大老虎」,記憶中他的資產多得「令人震驚」,「房產、黃金珠寶乜都有,真係好犀利。」
「後人唔使再受壓力」
至於韓家是否已交出韓森所有貪污所得財產,徐家傑表示難以估計,「幾十年嚟物業升值最大,但好難證明韓家每一分毫都係貪污得嚟,呢方面未經過審訊,都難以確定。」他又指案件和解有重大意義,「廉署已盡力舉證,但一直搵唔到佢(韓森)上庭答辯,因此至今都唔可以喺法庭上話佢犯罪,今次(對方家屬)願意和解,即係承認有(貪污)呢件事,件案得到了斷,韓森後人亦唔使再承受壓力。」
今次代表韓森家屬的律師為經常與廉署「打對台」的林炳昌,但他昨日不在香港,未能回應案件。去年有韓森家屬的代表律師曾表示,為免兩敗俱傷,因此決定與政府和解,韓森家屬會交出部份物業。涉案資產包括銀行存款、商業投資及48項物業資產,雖然部份是韓森的亡母及妻妾持有,但律政司相信資產是韓森貪污所得,97年估值7,000萬元,去年3月值二億元。
以此推算,當局今次約可取得有關資產的七成。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據他了解政府已取得韓森絕大部份被凍結的資產,加上雙方已考慮過勝訴機會及審訊時間等因素,他認為今次協議是解決案件的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