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運證券事件有新發展,證監會上周五勒令鴻運停業後,昨日表示計劃尋求法院頒令委任一名管理人,以便能夠向鴻運客戶歸還股票。據了解,由於事件涉及該證券行挪用現金客戶的股票,證監擬將事件轉交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
【本報訊】消息透露,鴻運曾挪用現金客戶的股票,轉往銀行抵押換取資金,相信會令歸還股票的程序變得複雜,現金客戶短時間內未必可取回存倉的股票。現時經紀行可將孖展客戶的股票轉往銀行抵押,以作為經紀行借款的抵押品,但法例規定,經紀行不得將現金客戶存倉的股票,再抵押予銀行。
據了解,證監上周巡查鴻運時,發現其實際賬目與申報有出入,流動資金短欠2800萬元,證監曾要求鴻運負責人注資填補,但對方表示無能為力;幾經調查後,再發現鴻運不單止差不多全部以其孖展客戶的股票作為抵押品,向銀行取得貸款,更將部份現金客戶的股票轉往銀行抵押。
消息指出,若鴻運沒有動用現金客戶的股票,現金客戶的資金和股票已獲獨立存放,他們應可以較快取回自己的錢和股票;但由於事件涉及挪用現金客戶股票,證監委任的管理人須先核實鴻運的資產及賬目,才可決定如何分派,若公司資不抵債,便可能須進入清盤程序,以98年正達事件為例,大部份客戶要5年才取回股票,但扣除中間的管理人及清盤開支後,取回的金額大打折扣。
倘清盤 可一拖數年
有處理公司清盤重組的安永企業財務董事總經理廖耀強指出,不同的接管人有不同處理方法,客戶未必一定好像正達般要等多年才取回資產,視乎個案複雜程度,若公司毋須清盤,程序較簡單。
詹培忠:先處理現金客
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表示,要求當局先處理鴻運事件中現金客戶部份,若其股票並無被動用,應先歸還他們,讓投資者安心。他不贊成證監現階段委派管理人入鴻運,擔心會令歸還股票變得遙遙無期。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表示,現時已設有賠償基金,「希望鴻運客戶、特別是現金客戶,不用太擔心」。他又指,市民在選擇證券行時,應選擇一些他們認為有信心及信譽良好的公司,不希望今次事件影響市民對其他證券行的信心。
證監會昨日公布,已對鴻運證券的紀錄展開深入調查,並已派出一組職員到鴻運的辦事處,向該公司的管理層作出查訊。證監強調,有證據顯示事件涉及公司的操守問題,與近日股市出現調整無關。證監的投資者熱線昨日接獲120宗查詢,連同上周六,查詢數字已達272宗。
可向賠償基金登記
客戶索償方面,證監指出,鴻運客戶若擔憂可能出現虧損,可向投資者賠償基金登記申索,地址是中環雪廠街2號聖佐治大廈408室(電話25237382)。截至昨日下午5時,賠償公司接獲25宗電話查詢,有12名投資者已索取索償表格,而賠償公司已經接獲2宗申索申請。法定的投資者賠償基金就每間經紀行的違責,向每名客戶提供最高15萬元的賠償額。
根據鴻運的紀錄,截至4月底有446名活躍客戶,包括198名現金客戶及248名孖展客戶。若全數向賠償公司申請索償,涉及款項6690萬元。
昨日繼續有鴻運客戶到其中環辦事處了解情況。一名透過鴻運買賣股票十多年的客戶稱,現時有約值數萬元的股票存放在鴻運,他昨晨到辦事處要求取回,但鴻運職員表示,要等證監通知才可取回,他對情況感到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