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試題或失430萬退休金<br>消防區長翻案失敗

洩試題或失430萬退休金
消防區長翻案失敗

【本報訊】消防區長被指濫用職權,97年間向友人洩露消防處裝置承辦商註冊試內容,又助友人對調答題簿,案件經重審後,區長昨再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還柙至下月16日,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尚有一個月退休,將面臨失去高達430萬元的退休金。 記者:陳詠詩

53歲被告鄭振威,因本案曾於04年底被判罪成入獄18個月,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指原審裁判官無妥善衡量證供,於05年10月獲高等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由另一位裁判官重審。
惟重審時過程並不順利,由於控方原任的外聘大律師發現一名控方證人是其兄長,須臨陣更換主控,致案件未能如期開審,主審裁判官練綿鴻一度訓斥律政司,要律政司支付3日堂費。

家人聞判決失望

案件雖一度延審,但辯方指被告於03年4月被捕至今,其工作表現仍獲上司讚許,而案件兩度審訊,其間被告一直得到家人及朋友支持,對於兩次被定罪,昨到庭支持被告的20多名家人及朋友,均難掩失望之情,散庭後等候家人及大律師商討結果。
被告自72年入職,02年晉升至現職。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尚有一個月便退休,惟定罪可能令他失去430萬元退休金及每月25,000元的長俸。而被告妻子為接待員,每月賺取15,000多元,育有兩名女兒,其中一名女兒仍就讀大學,上有九旬母親須照顧,擔心家庭經濟陷困境。裁判官亦表示在不情願下裁定其有罪,亦明白其家庭狀況。
案發於97年間,被告為第三級消防裝置承辦商筆試評卷員及面試委員會成員,跟被告相識的消防裝置承辦商李宇根當時參與考試,其間,被告在消防機密檔案中,翻印一份筆試題目及標準答案給李;又發現李的筆試成績差強人意,於是將李的試卷「偷龍轉鳳」;又容許李在面試前,預先觀看試題中的滅火設備。李最後考試及格,同年獲註冊成為合資格承辦商。
案件編號:KCCC81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