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註冊西醫因犯了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的車輛等刑事罪行,於2004年被警方檢控後又沒有在限期內向醫務委員會申報,昨日在該會紀律聆訊內被裁定專業行為失當。
註冊西醫黃鴻偉(圖)昨日在聆訊上沒有僱用律師,承認沒有按照醫委會規定,於判刑後28日內向該會申報。他於2004年9月6日,因截不到的士趕往機場接載朋友,而於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的車輛被警方檢控,於同年10月被法院判刑及罰款;但他於2005年6月9日續牌時才向醫委會申報自己曾觸犯可判監罪行,比限期遲了七個月。
求情稱情緒低落
但他在求情時強調自己並無企圖隱瞞,只因當時情緒低落,影響日常生活,連報稅表也沒有依時遞交,故沒有留意醫委會的限期已過。
經過五小時的紀律聆訊後,醫委會裁定黃鴻偉專業行為失當,更指他無視公眾利益,在停牌時駕駛,情況嚴重,故命令他在醫生名冊上除名三個月,暫緩兩年執行,但黃必須於兩年內不能再犯會受紀律處分的罪行;該會更對他予以譴責,並表明會刊登於憲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