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文化是主義?

不是文化是主義?

鄧文正 禧文學舍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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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金粉是南京。大家都這麼說。
今日的南京城,早已經沒有了金陵古都的氣勢。有的,是沙塵滾滾的人車爭道。馬路上,汽車遍地,卻沒有幾輛守規矩。塗在地上的標線,形同虛設。人,也亂走。自用車、公用車、公安車,大車小車,一起在路面上闖,真個「無分彼此」。
誰說她不是個工商業社會的雛形?或是社會主義初階?或是任何初階段論產品?腳踏車、摩托車、半摩托腳踏車,像永不止息的潮水,不停在街道上漾着。縱使大明的朱洪武生在今天,也一定說自己當年聰明——定都金陵不幾年,趕快遷都燕京。

法規形同虛設

旁邊的姑蘇城,也不相伯仲。除了交通紊亂以外,還加上煙霧瀰漫。煞風景的,不是楓橋沒有夜泊,而是駕車的人,走路的人,互不相讓的人。
問蘇州大學的朋友,都說法規是有的,但大家不遵守,也沒有甚麼。也曾經試過收緊,出動公安人員,三令五申,捉拿嚴罰。卻像個發冷病,有一陣沒一陣的,「看領導心情」。
蘇州大學的前身是東吳大學。據說是王寵惠力勸孫中山先生,要求保留東吳法學院特色——全國唯一授英美法的學校。父執輩說,東吳出的法官最好。五十年代的高等院校重組,東吳給廢了武功。今天的蘇大,仍有法科,只聽不到出了甚麼名人。舊校門是保存下來了;她的特色,早消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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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清末自強運動開始,中國官方聘了好些文武「教習」,多半是歐洲來的,尤其是德國。歐洲人協助中國改革法律,把《唐律》、《大清律例》修修補補,配上歐洲人擅長的「大陸法」,教我們的法制,成了個三不像。向蘇聯一面倒時期,把人家的蘇維埃社會主義法抄了過來,塞在自己的法制中;結果成了個臃腫不堪的怪胎。
大陸法與普通法很不同︰前者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後者剛相反,是「立法從寬、執法從嚴」。海峽兩岸傳統上用歐洲人的大陸法。法規條文多,希求面面兼顧;但沒有良好的執法精神。結果老百姓也訓練不出一個守法精神。更糟的,是兩岸都承認,培養不出一套獨立的司法。司法不獨立,執法的不會覺得有必要認真從事。反正,到頭來,法律「話不了事」。人民說︰我守法幹嗎?守了法,也沒有保障,不如為自己打算打算,那才實際。
在普通法地區,立法條文較具彈性,不會事事追求巨細無遺,但立了法必須執行。無法執行的寧可不立。記得小時候,隨地吐痰的人很多。立了法後,吐痰者給捉將官府,真箇罰款的。後來馬路上清潔多了。近年,隨地吐痰這陋習,基本上在香港絕迹。那時的計程車,橫衝直撞。不少受罰吃苦頭。今天,大體上駕車的、走路的,都守規矩。南京的朋友問︰怎麼香港會那麼有秩序,那麼守規矩的?教育,固然是理由。法律文化,可能更重要。

文化素質問題

幹部說,普通法建立的,是資本主義文化。要不得。資本主義法律,是為富人設的,欺壓窮人。真的?拿香港和南京比較一下。在香港,達官貴人的座駕闖了禍,不必賠償,只有普通百姓才受罰?大房車走在馬路上,不必遵守交通規矩,只有小轎車才要規行矩步?給官員開車的,開公共汽車的,有兩套準則?明明是文化素質的問題,怎麼無限上綱,扯到主義上去了?
開車的、走路的,怎樣利用路面的空間,也是文化的一面側寫。硬擠到主義上去嗎?我們只好問︰誰說社會主義先天優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