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與同事爭執被擲果撻的前中學教師,被指虛報任職酒店獲取錄修讀法律,又向教署作虛假申述申請無薪假,昨被裁定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欺詐罪表證成立,其餘三項包括偽造罪名則因證據不足裁定獲判無罪。 被告楊漢強(40歲)昨傳召大埔區議會主席兼太平紳士鄭俊平任品格證人,指與被告相識近廿載,被告是一名好學勤奮及熱心公益的人。鄭續指,他曾與被告的母親見面,得悉被告有胞姊及胞弟。控方大律師披露,被告在向港大申請修讀法律證書課程的表格中指他是家中獨子,鄭表示對此並不知情。 案件編號:DCCC96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