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一名清潔承辦商,涉嫌在投得署方七份總值逾1.6億元服務合約後,在未有通知食環署情況下,將合約再分判予另三間清潔公司,並剋扣工人工資。承辦商董事與涉案清潔公司三名高層昨於區域法院否認三項串謀詐騙罪,案件等候審訊。
四名被告順序為食環署承辦商惠康清潔滅蟲有限公司董事夏錦基(71歲)、另外三間清潔公司的高層為黃兆聲(42歲)、吳偉明(38歲)及談文光(56歲)。四人被指於01年6月至04年10月間詐騙食環署,除隱瞞將合約再分判外,訛稱第二至第四被告公司旗下的工人全為惠康清潔的工人。辯方指控方突然於開審前不久要求更改控罪,並準備傳召多10名證人,法官遂按要求,給予辯方時間準備,將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11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