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借三千五,實得不足一半,要還五千六,大耳窿仲犀利過九出十三歸。」元朗警方連日展開多項打擊非法借貸行動,先後搗破三個高利貸集團,拘捕八名男女,涉及債仔約500人,借出金額合共達千萬元。警方發覺一些高利貸集團以「中介人」身份聲稱代客人做擔保,收取高昂的擔保費,實質是自己經營高利貸業務,呼籲市民小心勿誤墮陷阱。
連破三集團涉千萬
負責今次行動的元朗警區重案組,主管刑事總督察黃耀榮表示,行動代號為「嶺峯行動」,警方調查有關案件已逾半年,至日前掌握線索,於是連日展開行動,成功偵破三案。
第一宗案件牽涉澳門一間財務公司,該公司在港聘請了一名50歲的家庭主婦,由她替集團將從非法放數得來的金錢進行洗黑錢活動,警方本周二中午12時跟蹤目標女子到達沙田,發現她到銀行存款,認為時機成熟,於是將她拘捕,並在她身上撿獲200萬元,相信是從非法放數得來,涉及債仔約300人,該集團的高利貸業務年息高達360%。被捕女子前日已在屯門法院提訊,被控以《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
另外,昨午2時許,警方掩至元朗壽富街一間自稱是「中介人」的公司,拘捕兩男一女。警方稱,此類中介人公司,聲稱可以替客人做擔保,代為轉介向合法的財務公司借貸,事實上,這些公司是自己進行非法的高利貸業務。警方相信這集團的高利貸年息高達300%,涉及債仔約100人。
差不多同一時間,另一隊重案組探員掩至元朗天水圍嘉湖山莊新北江商場地下一間財務投資顧問公司,拘捕三男一女,包括43歲的東主,此公司亦是以中介人公司名義進行高利貸業務,警方翻查公司紀錄,發現涉及債仔100人,借出款項約470萬元,年息240%。
貼滿無牌財務剪報
據稱,這公司在區內四處張貼街招,稱聲任何人都可以借貸,包括公屋居民、家庭主婦、綜援人士,甚至是財務公司的黑名單人士都可以向該公司借款;而更諷刺的是公司內貼滿警方大破無牌財務公司的剪報,呼籲客人要光顧合法的公司,而事實上,該公司正是無牌經營借貸業務。
警方舉出該公司「食水深」的例子:客人借3,500元,公司要先扣除1,750元擔保人費用、50元調查地址費用和20元影印費,客人實得只有1,680元,而還款則以七日為一期,還16期,每期350元,合共5,600元。
話你知:放債人可罰50萬
根據放債人條例,任何人(不論是否放債人),以超過年息60%實際利率貸出款項,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利用中介人公司進行高利貸活動,最高刑罰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另外,任何人進行洗黑錢活動,根據現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