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區長敗訴 須付前女友51萬元

消防區長敗訴 須付前女友51萬元

【本報訊】石硤尾消防局助理消防區長陳沛棠遭女友追回欠債一案,昨被判敗訴,法官認為男方口供不可信,因他嗜賭習慣致欠下巨款,以致女方須不斷借錢給他還債,裁定男方須付51萬元及支付堂費。陳沛棠庭外不禁發牢騷指法官盡信女方,聲言會提出上訴,但不欲多談賭錢問題,反問記者:「有邊個唔賭?」

官指口供不可靠

法官黃慶春昨判刑指,原告在庭上承認學歷不高,多番計算追討數目仍是賬目不清,法官亦認為可能她作供時感到緊張及有壓力,反之被告雖高薪厚職,但不能支付每月按揭,顯示他除法庭披露的債項外,還有其他債務,而且被告口供不可靠,信納原告作供。
原告盧慧敏指,01年5月至11月,借予被告陳沛棠45萬元,作為替對方清還賭債、供樓、交稅及交雜費,但原告指實際借貸金額遠超此數;被告則否認對方所指,並於審訊時透露欠下外圍波賭債、銀行透支借貸、生意投資共92萬元債項。
案件編號:DCCJ47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