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人物》由葉繼歡寫序

《危險人物》由葉繼歡寫序

去年中亞洲電視播放的《危險人物》劇集,是改編自女律師翁靜晶撰寫的同名書籍,取材香港多個真實經典奇案而成,最為人矚目的是當年有「賊王」之稱的葉繼歡替該書親自執筆寫序。

翁替葉獄中證婚

《危險人物》一書是於2004年4月出版,電視劇集則在2005年6至8月,每晚10至11時播出,電視台更邀請該書作者,早年亦為藝人後轉型當律師的翁靜晶擔任節目主持人。
至於「賊王」葉繼歡與翁結識後,交淺言深,翁定期往探望,而葉在獄中與相戀多年的女友結婚,亦由翁出任證婚人。

上訴減刑至36年

葉繼歡是於1997年在堅尼地城中槍被捕,翌年因多項嚴重罪行,包括藏槍、開槍及拒捕等,被判入獄41年3個月。葉中槍後,因下肢癱瘓引致健康惡化,需經常進出醫院。其後,他於1999年上訴獲減刑至36年3個月,至2000年初,他再上訴終審法院,但遭駁回。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