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懲教員寄兩信 廉署查貪污揭發<br>賊王密函大劉籌錢上訴

託懲教員寄兩信 廉署查貪污揭發
賊王密函大劉籌錢上訴

【本報訊】涉嫌為獄中癱瘓「賊王」葉繼歡將其私人信件帶離高度設防赤柱監獄的懲教員,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證供顯示葉繼歡寄信予富商劉鑾雄,望劉為他籌措金錢上訴,又寫信給內地妻子,要求錄下電視節目《危險人物》,惟懲教員則說根本不考慮將信件寄出,辯稱:「我耍佢(指葉繼歡)㗎!」 記者:戴國輝

本案被告為署理一級懲教署助理劉偉輝,控方在庭上播放廉署進行的錄影會面,被告在會面時表示,葉繼歡下半身癱瘓囚禁在赤柱監獄醫院,被告在醫院內工作,經常隔着鐵欄為葉繼歡送藥打針,葉早已要求被告為他送信,遭被告多次拒絕,由於擔心葉會投訴他,被告要求葉佯裝將信件掉至地上,待被告拾去信件然後再將信件寄出。

要妻錄下《危險人物》

被告承認曾瀏覽信件內容,一封着妻子錄下電視節目《危險人物》,另一封則希望劉鑾雄為他籌措金錢來上訴。被告憶述大約去年7月,葉繼歡吩咐他將兩封信放進同一個信封,封面列明是寄給在廣東番禺大石灣的妻子,再由妻子將信轉交劉鑾雄,給妻子的信件寫於7月31日。由於葉繼歡企圖向福利官隱瞞他與劉鑾雄的關係,故私下委託被告送信。
被告在錄影會面又表示「我耍佢(指葉繼歡)㗎,我無應承幫佢寄信,我點會咁戇居,如果唔係一早就寄咗」,他解釋因工作繁忙,收信後一直將信件放在背囊內。他原訂在8月19日調離赤柱監獄,打算離開後丟掉信件,卻於同月17日遭廉署拘捕。

在被告櫃內搜出信件

38歲被告劉偉輝,現已停職,曾任兼職二手車買賣。他否認盜竊藥物、藏毒及將物品攜離監獄等4項控罪。
至於被告被捕經過,廉政公署高級調查員黃子茂作供表示,去年8月16日,他收到上司訓示,懷疑有懲教人員收受五名囚犯及其親友賄賂,串謀將毒品運進赤柱監獄,廉署情報顯示涉及毒品包括兩安士海洛英、兩安士K仔及可卡因等,本案被告是廉署的目標人物。
黃子茂翌日早晨與同袍抵達赤柱監獄,懲教署高層亦知悉廉署行動,當被告出現,黃以貪污控罪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明白控罪內容,黃要求對被告搜身,搜出香口珠、潤唇膏及膠匙,黃再翻查被告儲物櫃時,在背囊內發現該兩封信。被告向黃表示是葉繼歡叫他寄信。

家中搜出千粒違禁藥

廉署人員稍後帶同被告至其荃灣和宜合村住所時,在雪櫃發現11包合共1,050粒藥物,藥物包括藍精靈、白瓜子等,被告表示藥物是醫生處方或從監獄醫院取來。被告在錄影會面解釋,他負責在監獄醫院內派發藥物,有時藥丸掉在地上,有時多派了藥丸,均由他帶回家,故幾年來累積很多藥物,他患有甲狀腺及失眠,適宜服用該批藥物。
辯方反對將錄影會面呈堂,又指廉署高級調查員黃子茂曾出言恐嚇,揚言被告如不跟廉署合作,會拘捕被告妻子,又強調廉署只會調查貪污案件,是次發現違禁品會交回懲教署跟進,至多僅是內部處分。黃接受盤問時否認辯方說法,辯方又指廉署人員從沒就被告將違禁物品帶離監獄一事向他警誡。
資料顯示葉繼歡00年上訴終審法院被拒,不能再申請上訴。
案件編號:ESCC352/06

華人置業大股東劉鑾雄被葉繼歡要求援手,籌錢助他上訴。

被指為葉繼歡送信的懲教員劉偉輝,昨日戴上口罩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李家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