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卡簽賬來賺取購物積分優惠,原來也可以透支,有市民便在無意中「先使未來錢」,失去預算。
讀者趙小姐指出,一向有使用信用卡購物賺取購物積分。她說:「多數都係用嚟換超市現金券,20,000分就可以有100元,最實用,因為今年嘅積分六月就到期,所以四月尾我打電話再換多兩三張超市現金券,但愈諗愈奇怪,因最近已經少用呢張中信嘉華信用卡,點解仲有分俾我換嘢?於是又再打電話去問清楚,點知銀行方面已經話我係『負分』,爭咗70,000積分,要我以後簽多啲賬補番數。」
月結單印有條款
中信嘉華銀行發言人回覆,信用卡積分獎賞計劃會員,可在未有足夠積分前,換領禮品或禮券,但積分不可超過信用額三倍,並需在有效期前累積所需積分,否則會在賬戶扣取所換領禮品之會員價或等同現金禮券之價值。而積分之計算、使用和正或負之情況,均已印於月結單上,事後趙小姐亦滿意銀行方面的解釋。
本報曾向多間銀行查詢,了解他們的信用卡可否透支購物積分。當中東亞銀行的信用卡,如成功登記為Fly&Dineclub會員的白金卡客戶,始可預支上限為30萬的積分,東亞的一般信用卡客戶則不能預支。至於滙豐和中銀信用卡,則不提供預支積分服務。
檔案編號:04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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