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商會斥醫管局與民爭利<br>醫院擬市價賣自購藥物

藥房商會斥醫管局與民爭利
醫院擬市價賣自購藥物

【本報訊】醫院管理局正考慮在醫院以市價出售病人自購藥物,若構思落實,最快由七月起分階段推行,預計兩三個月內在全港主要醫院全面實施,但局方未決定如何釐定市價。藥房商會批評醫管局以低價入貨,市價出售,是與民爭利搶藥房生意。 記者:梁洵瑜、趙燕婷

醫管局專業事務及運作總監張偉麟昨接受傳媒訪問時稱,藥物名冊的檢討工作下月底有結果,上周與病人團體會面時,主流意見均盼醫院能提供該些自購藥物,以方便病人;據病人反映的意見,主要是藥房未必有存貨,價格不一,對老弱者不便,又擔心購入假藥,若由醫管局提供會較有信心。
醫管局正檢討病人自購藥物的供應模式,該局提供藥物讓病人自購外,也考慮讓私家藥房在該局範圍內開設藥房,但他認為後者可行性不大,因為現時只有1.8%病人需要自購藥物,經營藥房要聘請藥劑師等,計算後未必有利可圖。
張偉麟說,現仍有待檢討完畢後才有定案,若決定醫管局提供病人自購藥物,最快七月起分階段實施,並在兩三個月在主要醫院推行;定價方面,會以公平競爭為本,該局並非與民爭利,又會由病人自行決定在哪裏購買。
在藥物名冊內有1,067種通用藥,病人毋須自購;243種專用藥,須由醫生認為有需要才處方,否則病人要自購;另71種自購藥物,如精神科、腫瘤科等,醫生會處方讓病人自購;昂貴的干擾素、乳癌藥等四種藥,病人經資產審查後合格可獲資助。

零售價4成入貨

藥劑業人士指醫管局來貨價低於藥房,平均可以零售價的4成入貨,如降膽醇藥Lipitor,一盒30日份量只需138元,但在將軍澳區藥房零售價約為265元;若以市價出售,利潤可觀。港九藥房總商會理事劉愛國批評醫院以市價賣藥明顯是「搶生意,對我哋生意一定有影響」,若醫管局以成本價入貨市價出售,該會一定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