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監例生效須增兩法官職位

秘監例生效須增兩法官職位

【本報訊】保安局表示,在《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生效後,須開設兩個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職位,及19個非首長級職位,以處理司法授權工作,和成立專員秘書處負責監察工作。預計有關職位薪酬連福利開支,每年約1,877萬元。
立法會保安事務和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有關問題,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表示,根據條例建議,授權進行截取通訊及侵擾程度較高的秘密監察行動,要由三至六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組成的小組負責。此外,政府會委任一名專員作監察院。

專員秘書處聘16人

他續稱,有需要為司法機構提供兩個額外的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職位,並開設三個非首長級職位,以負責文書工作。而新成立的專員秘書處,需要一名首席行政主任擔任秘書長,共16人負責秘書處工作。出席會議的大律師公會會長戴啟思指出,執法機構平均每日進行六宗截取通訊及監察,擔心法官組成的小組不夠人手處理有關授權申請。
另外,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檢討妨礙司法公正罪的最高刑罰,應否由現時的七年變成不設上限;委員會主席吳靄儀擔心不設判刑上限,會讓法官有太大權力,認為要小心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