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工、長者、殯儀業人士昨異口同聲說,社會福利署給予離世綜援戶10,430元殮葬津貼,只夠死者在租靈堂、買棺木、買骨灰位中任擇其二,令喪事辦得寒酸,沒半點尊嚴,但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圖)昨回應說:「一個人死後嘅尊嚴,係(源於)佢生前做人點樣,做過乜工作」;有長者直斥周的言論涼薄。
「尊嚴係生前點樣」
立法會檢討綜援事宜小組委員會昨討論綜援殮葬費問題,80歲的吳伯伯在會上憶述為他獨居舅父辦喪事,被社署職員警告「如果有帛金唔報,就會俾人罰」。他說:「社署咁講嚇到我唔敢叫親友嚟(喪禮),喺醫院入殮室,買咗三個橙就咁送佢走,我都覺得好恥辱」。
但周一嶽昨晨稱,殮葬津貼非給人風光大葬,又說:「我覺得呢,一個人死後嘅尊嚴,唔係喺個殮葬費嗰度,係本身佢生前做人係點樣,同家人嘅關係,做過乜工作。」社協組織幹事霍天雯反問,僅要求一個小靈堂算否風光大葬?
十多個團體一致要求政府考慮調整殮葬津貼,但出席會議的衞福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張岱楨只擰擰頭說:「冇打算(檢討)」。議員李卓人直斥政府冷血、涼薄,「係咪要啲冇骨灰位嘅長者,將骨灰灑去禮賓府定濕地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