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者可判囚3月罰1萬元

違者可判囚3月罰1萬元

父母禁止子女上學的事件過去曾有發生,根據法例規定,家長需確保介乎6至15歲子女上學,違者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個月及罰款一萬元。
現年15歲女童梁道靈於02年,因父親梁志光不滿本港教育制度,被禁止上學長達兩年半,她一直由父親自行授課,後來經教統局發出強迫令,梁道靈才獲恢復回校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