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修舊例落實最低工資

港府擬修舊例落實最低工資

【本報訊】港府拉攏勞資雙方就最低工資問題達成共識的進度緩慢。據了解,為尋求中間落墨方案,港府正研究將1940年制訂的《行業委員會條例》更新的可行性,以毋須訂立新法例的方式去進行最低工資的變相立法工作。勞工顧問委員會今日將商討有關事宜。
根據《行業委員會條例》,若某行業員工認為業界薪酬過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根據行業委員會的報告,訂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率。

條例60年來從未執行

據悉,由於該例已訂立了超過60年,從來無執行過,而港府也認為條文已過時,條例罰則偏低,每項定罪的最高罰款只有500元,繼續違法的罰款每天也只是50元。
勞工處官員今日在討論最低工資一事上,將向勞顧會委員簡介《行業委員會條例》。據知,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希望未來三至四個月可成功令勞資雙方就具體落實最低工資達成共識。勞工界普遍認為,此舉是趕及特首在10月施政報告前完成工作,向市民有所交代。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本月初在立法會公開指摘港府一直沒有將《行業委員會條例》告知勞顧會,是迴避問題;而職工盟議員李卓人則強調,只接受立法形式去落實最低工資,不同意用約章形式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