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首都耶加達昨日有多達10萬人上街,支持政府落實反色情法。反色情法早於1999年起草,經多年辯論仍未落實,主要是法例傾向保守伊斯蘭教義,認為在公眾地方跳舞、嘴對嘴接吻、婦女在海灘穿比堅尼等,都屬色情,主張監禁五年及罰款10萬美元(78萬港元)。一名婦女手持大型標語,明確展示反色情法的立場。 法新社/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