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暢銷小說改編成電影從來就不容易,叫座當然不愁,難在叫好。儘管在荷李活,改編自小說的電影比比皆是,但像《達文西密碼》(TheDaVinciCode)或《哈利波特》(HarryPorter)般在全球掀起熱潮的並不多。空前暢銷,意味着小說作者大權在握,可以嚴格限制電影的改編幅度。即使丹布朗(DanBrown)原來虛懷若谷,歡迎大肆修改,但片商還是不敢輕舉妄動——全球售出五千萬本小說,要是一班忠實讀者因不滿改動而拒絕入場,片商將損失不菲。
《達文西密碼》和《哈利波特》電影一樣,絕對忠於原著,問題是《哈》片尚可將字裏行間的奇幻構想,落實為壯闊多姿的影像呈現讀者眼前;反觀文戲甚多的《達文西密碼》,電影又可以在哪方面addvalue?
電影與小說有着不同語言,在小說中,主角侃侃談上二十頁,讀者看得津津有味;然而在電影中,資料充斥的對話只要說上二十句,便會顯得冗長,要是你對劇情早已明瞭,本應懸疑的地方懸疑不再,那便更像一潭死水。
在StephenKing,MichaelCrichton與JohnGrisham的小說中總不乏動作或驚嚇場面,然而《達文西密碼》小說引人入勝之處,在於對宗教與歷史的懸揣,丹布朗搬出一大堆如幻似真的舉證,與讀者大玩分析遊戲。分析遊戲還是比較適合文字媒體,又不是documentary,要觀眾在一百四十分鐘內囫圇吞下繁複的來龍去脈,難免吃不消。
導演朗侯活(RonHoward)並非泛泛之輩,我多少能理解他的兩難處境,若問從書中加插甚麼可以增添電影的娛樂性,我會答歷史場面,特別是剿滅聖殿騎士團的部份;然而,若問可以從電影中刪減甚麼而無損獨立完整性,我真的答不上。歸根究柢,我認為癥結在於片長,《達文西密碼》不應該是一部兩個多小時的電影,應該是兩部近兩小時的電影。
要是時間充裕,歷史場面就不用輕輕帶過,湯漢斯(TomHanks)與柯德莉塔圖(AudreyTautou)就不用變成兩具行屍走肉,朗侯活更不用生吞活剝。以小說的號召力,我不認為電影分上下集會令觀眾卻步,片商賺多點,觀眾輕鬆點,皆大歡喜。最後不得不提,伊恩麥基倫(IanMcKellen)能在有限空間內發揮精湛演技,厲害。
撰文:阿童牧
《達文西密碼》(TheDaVinciCode)
導演:朗侯活(RonHoward)
演員:湯漢斯(TomHanks)、柯德莉塔圖(AudreyTaut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