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論中國:六四檔案12年後解密

盡論中國:六四檔案12年後解密

17年前的昨日,即1989年5月19日,中國總理李鵬在北京幹部大會上,殺氣騰騰地宣布戒嚴,揭開中國歷史上醜陋、血腥的一幕。向人民舉起屠刀的決策過程,何時可以大白於天下呢?由於官方迄今仍刻意掩蓋爆發40年、結束30年的文化大革命的真相,要揭開「六四」慘案的官方檔案,談何容易!
不過,從近日中國外交部解密1956-1960年檔案的過程來看,樂觀些估計,文革檔案可望在四年後,即2010年公開,六四檔案則可望在12年後,即2018年公開。

解密時間表兩年一次

這次中國外交部解密檔案的程序,有一些值得關注的新特徵,包括解密時間表和檔案公開的年期。外交部上次是在2004年解密1956年之前的外交檔案,今次是解密1956-1960年檔案,首次公開了北京在1956年蘇聯干預波蘭、匈牙利共產黨內政過程中推波助瀾的角色作用等。
外交部檔案館官員表示,今後擬每兩年解密一次檔案,下次將解密1961-1965年的檔案。以此推算文革檔案、六四檔案的解密年份,將分別是在事件爆發44年後及29年後。
中國現行的《檔案法》之第十九條也規定:「國家檔案館保管的檔案,一般應當自形成之日起滿三十年向社會開放。」如果照此計算,文革檔案已過了解密年期,六四檔案也應在2019年解密。
內地法律、檔案專家近來一直呼籲立法推廣外交部的解密模式,外交部檔案館也採取了便民措施,包括檔案借閱費由每份五元減為兩元、列印費由每張十元減為五元,並計劃兩年內將解密檔案上網,更方便民眾和研究者索閱、使用,但是,在官方眼中,文革、六四檔案自然不是30年後可解密的「一般」檔案,而是「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開放的檔案向社會開放的」檔案,要公開這些檔案,涉及的不只是年期、評價問題,還有法律體制、領導人意願等。

管理部門可封鎖真相

事實上,外交部今次公開的檔案,也只有60%。如果以國外的經驗,當局如果不將到期的檔案解密,須經立法機構批准。但在中國,只須檔案管理部門認為不宜公開,就可以繼續封鎖真相。
而且,到六四檔案應公開的年份屆滿時,如果須為當年血案負責的官員仍然在世,又不肯懺悔的話,這些檔案能否公開更有疑問。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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