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醫生涉非禮男病人脫罪

明愛醫生涉非禮男病人脫罪

【本報訊】明愛醫院一名年輕骨科男醫生,涉嫌在病房內三度以檢查為名,非禮一名22歲男病人下體,事後又多次致電道歉,更被目睹跪下求生路。法官昨裁決指,醫生的行為及其事後反應令人生疑及不尋常,但事主證供多處出現矛盾,事主或有可能說謊,故裁定醫生三項非禮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官指證供矛盾

38歲被告于宗耀(圖),被控於去年5月17及18日,在深水埗明愛醫院骨科及創傷外科病房內,三度聲稱替22歲男事主檢查,以藥膏及濕紙巾替他揉抹下體,其中兩次直至射精。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啟安裁決指,事主證供出現矛盾,其供詞及庭上證供講及第三次非禮事件的時間有出入,他聲稱遭被告手執下體非禮達35分鐘,根據事主手提電話紀錄,其間他曾撥出三次電話給銀行及母親,為時1分鐘和10分鐘。
根據事主證供,首次被非禮後,仍兩度尾隨被告進房,法官認為事主反應不尋常,事主不願報警,亦沒有查找醫生姓名,就算事發時發現醫生掛上名牌亦沒有注目察看。至於被告在事主報警後短時間內15次致電事主求見面及原諒,但被告在對話中沒作任何招認,被告被指曾向事主跪下求諒,但法官不會以此裁定他有罪。
案件編號:DCCC11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