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涉騙港大及教署

教師涉騙港大及教署

【本報訊】因與同事爭執被擲果撻的中學教師,被指虛報任職酒店成功獲取錄修讀法律證書課程,又向教育署作虛假申述申請無薪假期而被起訴。現已取得大律師資格的他,昨於區域法院否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偽造等五項控罪,案件將於今日開審。
40歲被告楊漢強曾於官立嘉道理爵士中學任教,他被控於2000年5月至2002年9月間,向港大遞交虛假工作證明,指自己在大埔酒店任法律經理,從而獲該校錄取修讀法律課程,並於2002年2月至7月間,向教署訛稱修讀教育課程從而獲批無薪假期。另外,辯方昨在庭上透露,被告涉嫌在取得大律師資格後實習期間,曾呈交虛假病假證明而受查,故要求將本案押後等候調查結果,惟申請遭法官否決。
案件編號:DCCC96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