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接維權案要上報

律師接維權案要上報

中共當局針對內地官民衝突的群體性事件日益激化、相關訴訟增加等頭痛問題,近日由全國律師協會發出《關於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指導意見》(簡稱《意見》),要求律師代理群體性訴訟時須即時通知當局,試圖進一步限制相關的法律維權行動。內地律師批評新條例將增加維權律師的職業風險。

上訪農民判囚3年

福建莆田延壽村農民黃維忠,由2003年開始為爭取當地十條村共萬多名村民的土地權益而不斷上訪,於去年12月被公安拘捕,控以「聚眾擾亂社會治安」罪,並於昨日被當地法院判囚三年。而同一時間,廣州白雲區30多名女村民為阻止當局強行拆毀該村的貨倉,與當地公安發生衝突。
這類維權衝突在內地幾乎無日無之,四川著名維權人士劉正有曾激動地說︰「法律是我們最後一道保護牆,如果這道牆倒了,我們還有甚麼出路?」不過,當局近日通過的《意見》正是要推倒這道牆,新條例嚴格規定︰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將受到司法部門的監督與指導。律師事務所在代理群體性案件後,需及時向所屬律師協會報告、在發現有激化矛盾擴大事態的問題時更要立即報告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律師事務所受理此類案件後,要有最少三名以上合夥人集體討論決定,指定專人承辦,共同研究工作方案。

被批犧牲司法公平

內地維權律師張星水表示,當局此一做法是要對律師行業進行約束,並及時掌握民間維權活動的整個過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律師獨立辦案的權力,削弱律師的獨立調查權。」他批評當局以犧牲司法公平、公正來達到社會穩定的政治目的。
《新京報》/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