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衛視的Channel[V]在2001年委聘一製作公司協辦翌年的《全球華語音樂榜中榜》頒獎典禮,但製作公司指稱[V]拖欠製作費,及違反合約,未有免費播放由該公司製作的節目,導致流失客戶及廣告收入,製作公司昨入稟高等法院,索取逾150萬多元人民幣賠償。
原訴ChinaCulture(holdings)Limited,被告為Channel[V]MusicNetworksLimitedPartnership。入稟狀稱,原訴於2001年8月與被告簽訂合約,協辦翌年在北京舉行的第八屆《全球華語音樂榜中榜》頒獎典禮,被告一直未有繳付製作費。按照合約,被告免費替原訴播放一小時節目,因被告違約,未有播放其製作,致原訴遭客戶終止製作合約及影響廣告收入,故入稟索償。
案件編號:HCA1040/06